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高档案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要求和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结合档案工作实际,国家档案局制定了《全国档案系统“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2011—2015年)》,于2011年7月28日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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