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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将为房屋建立“安全档案”
西安将为房屋建立“安全档案”
作者:刘 彤 来源: 《中国档案报》 2012年06月28日

????新华社电 (记者 刘 彤) 记者19日从陕西省西安市政府了解到,西安将在全市开展房屋使用安全状况排查,并建立房屋使用安全档案,消除房屋使用安全隐患。

????据了解,西安市房屋安全排查范围包括全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市区房屋和近郊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其中将重点检查砖木结构、砖混预制板结构、轻型钢结构、装配式大板结构建筑和房龄超过20年的建筑,以及人员密集的大型商场(超市)、医院、学校、菜市场、旅馆(快捷酒店)和娱乐场所等房屋的使用安全状况,每一处房屋要按户排查到位,确保覆盖率100%。

????西安市要求,既有建筑的产权人应建立房屋安全维护档案,自查情况计入档案,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各区县、各开发区要对排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本辖区内的所有既有房屋进行统计,掌握数量、年代和类型等基本情况,并建立专门的管理档案。对曾经发生过使用安全问题的房屋,要建立专档,并将曾经的整改情况载入归档。

????对于不符合现行国家房屋安全标准规范要求的既有房屋,产权人应于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确保房屋使用安全。对难以即时整改的,产权人应加强对房屋的维护管理和安全监控,并制定整改计划。各区县、开发区主管部门要监督其限期整改,如发现房屋安全险情,应立即停止使用,迅速撤离住、用人员。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2年6月28日 总第2324期 第一版

责任编辑: 段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