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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档案:北京市军管会收回原外国兵营地产
1950年档案:北京市军管会收回原外国兵营地产
作者: 来源: 2010年02月04日

  外国兵营地产是鸦片战争后帝国主义国家利用不平等条约中所谓的“驻兵权”在我国北京、上海、天津等一些城市内占据地面,建筑兵营所占土地。新中国成立后,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外国在京占有的兵营地产权,因不平等条约的取消,自应收回。1950年1月13日,正在苏联访问的毛泽东电告刘少奇:“同意贯彻征用命令征用外国兵营,并准备让美国将所有在华之旧领馆全部撤走。”14日,北京市军管会开始收回原外国兵营地产,接收行动由北京市军管会等单位联合负责。法、荷领事先后将兵营地产59.64亩全部腾交。经过中国方面的坚决斗争,美国做出从中国撤退全部“使领馆”人员的决定,不得不腾交东交民巷22号美国兵营地产33.8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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